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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服务范围 > 公司注册 > 注册中国公司 > 注册CEPA外资企业 > 注册广告服务公司

CEPA具体安排

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广告公司。

对服务提供者的要求

  • 设立独资广告公司
    • 经营广告业务的公司法人
    • 成立并营运3年以上
  • 设立合资广告公司
    • 各方应是经营广告业务的公司
    • 各方须成立并营运2年以上
    • 有广告经营业绩

所需文件

  • 设立独资企业
    • 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设立公司申请书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外商投资广告公司项目审定意见书》
      • 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 投资者的登记注册证明、港澳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 公司章程
    • 向工商局提交下列文件:
      • 设立公司申请书
      • 投资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 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 投资者的登记注册证明
      •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设立合资企业
    • 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商投资广告公司项目审定意见书》
      • 公司合同、章程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合营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港澳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 合营各方资信证明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合营公司的董事会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 向工商局提交下列文件:
      • 设立公司申请书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合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 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 合营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
      • 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
      • 公司制定的广告管理制度
      •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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