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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服务范围 > 公司注册 > 注册中国公司 > 注册CEPA外资企业 > 注册建筑工程及相关服务公司

CEPA具体安排

  • 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合资形式在内地提供建筑设计、工程、集中工程、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设计服务。也可在内地设立独资顾问工程公司提供上述顾问服务
  •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香港和内地的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申请资质的依据。凡取得建筑企业资质的,可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 允许全资收购内地的建筑业企业
  •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商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承揽中外合营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 其经资质管理部门认可的项目经理人数中,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所占比例不受限制
  • 出任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的居留时间不受限制

所需文件

  • 向当地外经贸局提交下列文件:
    • 设立申请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合同和章程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投资方所在地区的公司注册登记证、银行资信证明、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 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书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 申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公司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Sino Corp CPA Limited中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51-155號兆英商業大廈17樓全層
 電話: (852) 2191 2999 傳真: (852) 2694 8597
电邮:admin@sino-cp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