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实施,取消了原来对外商投资者的地域限制,经营范围也得以扩大,注册资本也大大降低。在《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下经营方式灵活,既可以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设立,也可以授予他人以特许经营方式开设店铺,还可以同时从事一种或几种销售业务,更重要的是,一旦获得批准,即自动拥有进出口权。因此,《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实施受到海外投资者的青睐。
注册资本
一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与经营规模相匹配)
设立类型
经营范围
- 从事批发、贸易业务的外商投资商贸企业
- 商品批发、贸易
- 佣金代理
- 商品进出口
- 其它相关配套业务
- 采购国内商品出口
- 可从事一种或几种销售业务,其经营的商品种类应在合同、章程的有关经营范围中注明
- 从事批发、贸易业务的外商投资商贸企业
- 商品零售
- 自营商品进口
- 授予他人以特许经营方式开设店铺
- 其它相关配套业务
所需文件
-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 银行资信证明
- 拟开设店铺的使用权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
- 进出口商品目录
- 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明
所需时间
约90个工作日
外商商贸企业涉及的一般税项
- 增值稅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达到 80 万人民币以上,且财务制度健全的商贸企业,不符合此规则的,则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因购货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经营权中有进出口资格的,出口免税并退税。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出口免税但不能退税
- 企业所得稅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能从事中国政府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职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关税
一般以进出口货物价格为计税依据,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应当等于进出口货物数量乘以单位完税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