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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服务范围 > 公司秘书服务 > 工作签证 > 香港工作签证 > 受养人入境安排

根据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及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申请人,可申请带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港定居,受养人可在香港就业。

受养人来港定居条件

  • 受养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 受养人没有不良记录
  • 保证人有能力为受养人提供在港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合适的居所

受养人申请须提交资料

  • 申请表
  • 受养人近照
  • 旅行证件或身份证影印本
  • 受养人与来港就业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文件影印本

逗留期限

  • 申请获批,受养人将获得与其保证人相同的逗留期限
  • 受养人须在保证人离港的时间离开香港
  • 在香港合法居留满7年,可申请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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