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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服务范围 > 公司注册 > 注册中国公司 > 注册CEPA外资企业 > 注册物流服务公司

CEPA具体安排

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合资形式在内地提供相关的货运分拨和物流服务,包括道路普通货物的运输、仓储、装卸、加工、包装、配送及相关信息处理服务和有关咨询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运作物流业务。

对服务提供者的要求

对新设公司的要求

  • 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 固定的营业场所
  • 有从事业务所必须的营业设施
  • 经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0年

所需资料

  • 港澳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 设立申请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合营各方投资者的资格证明
  • 中外方投资者的公司注册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及资信证明
  • 合同、章程
  • 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成员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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