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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服务范围 > 税务咨询 > 香港税务 > 物业税

课税范围

物业税是向拥有香港物业出租而收取租金的人士征收的税项,以物业的应评税净值按标准税率16%计算

课税年度

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

评税基础

物业的应评税净值以当年的租金收入扣减业主支付的差饷,再减去20%的维修支出免税额后所计算出的数目。除此之外,其它费用都不能扣除,但不能追回的租金可获扣减。其后又收回的租金则须在收回的年度视作收入计算。

有限公司如果拥有物业以收取租金,可获豁免物业税,只需缴纳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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