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雇主雇用外国人,需符合以下条件:本行业没有适合该职位的人选,在中国市场上不能觅得合适人士担任。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其随行亲属(配偶、父母、18周岁以下子女)可同时申请办理与受雇人相同期限的居留许可。
外国人须具备条件
-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 无犯罪记录
- 确实已获聘用
- 持有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申请流程
1.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2.申办职业签证(Z签) 3.办理《中国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及《居留证》(港澳台人士无须1.2两项)
申请资料
- 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 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
- 聘用意向书(申请就业证时,需是劳动合同)
- 聘用原因报告
- 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 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 健康证明
- 在中国的临时住宿登记
- 个人近照
- 雇主或相关机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 雇主或相关机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如任职总经理或副总经理,需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就业证年检及延期
- 合同存续期内,就业证每满1年,应于期满前30日内办理年检手续,逾期自行失效
- 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可提出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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